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据悉,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4.1%,轻度污染占5.6%,中度污染占0.3%,重度污染占0.1%,无严重污染天气。主要的污染物为O3,占比为56.7%,其次为PM10和PM2.5,占比分别为17.8%和13.1%。
与2020年同期相比,CO持平,其余5项指标均有所上升。PM2.5超标城市数量维持在2个(揭阳、云浮),NO2超标城市数量由0个增加至2个(广州、佛山),O3超标城市数量由0个增加至2个(东莞、清远)。
综合指数排名第一为汕尾,第二为深圳,第三为汕头,广州、佛山和江门位列后三。21个城市综合指数同比都上升,佛山、江门、茂名、云浮4城市的综合指数变化率超过35%,云浮上升幅度最大。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78个地级以上市级和82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此外,全省“十四五”地表水国控断面调增至149个,按照国家核定结果统计,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5.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两项均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1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13个湖库水质优良;小东江、练江揭阳段、枫江3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