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物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实际是否可用以下单页面抵扣信息为准,请用户下单前予以关注):
(1)仅限用于通过普通交易购买实物商品(不支持购物津贴的类目、商品、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详见第四条)。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适用相同使用门槛的商品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条件。
(3)单个商品分摊计算购物津贴优惠后的金额不为负数(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商品购物津贴优惠计算之后出现商品待支付金额为零或负数,则整单无法使用购物津贴)。
【举例】A商品的活动价是400元,有一张400-380的优惠券,同时支持400-50购物津贴。商品先使用优惠券抵扣后剩余20 元,因为20元使用购物津贴抵扣后优惠金额为负数,这种情形下购物津贴不可使用,但优惠券可使用。
2、在用户实际持有的购物津贴额度范围内,用户通过购物津贴享受的优惠权益上不封顶。
【举例】A店铺使用门槛为“每满400减50”。用户下单金额满400元,且账户购物津贴余额大于等于50元,那么下单就可使用购物津贴优惠50元;如用户下单金额满800元,且账户购物津贴余额大于等于100元,那么下单就可使用购物津贴优惠100元;累计优惠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3、用户使用购物津贴订单中,单个参与购物津贴抵扣商品的购物津贴实际抵扣金额将按照该商品单品优惠后需支付金额等比例分摊计算。
【举例】A 店铺下商品设置满减条件为:“每满400减50”,B店铺下商品设置满减条件同样为:“每满400减50”。某用户拥有700元购物津贴,在 A 店铺加购80元商品,B 店铺加购 320元商品,购物一次下单满 400元,可使用双十一购物津贴抵扣50元,按照订单金额比例拆分 A 店铺优惠 10元,B 店铺优惠 40元,合计优惠 50元。
4、如符合满减条件的用户所拥有的购物津贴面额未达到最高可优惠金额,则按照实际持有购物津贴总面额享受折扣优惠。
【举例】如商家设定的使用门槛为每满400减50,若用户实际只有 10元购物津贴,那么在满足400元满减条件后,仅可使用购物津贴优惠10元。
5、购物津贴与限定品类使用的天猫购物券(即“品类券”)可叠加使用,与其他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 作者: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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